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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苏州这些区域将拆迁!

每日房讯2021-10-13 09:24:36

近期,吴中区、姑苏区又公布了征地情况

拆迁方案、安置补偿方案都公布了

一起来看看吧

吴中区

临湖镇采莲村

征收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约2.2890公顷

征收目的: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现状:

光福镇府巷村

征收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5595公顷

征收目的: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现状:

越溪街道珠村社区

征收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约2.9880公顷

征收目的: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现状:

☆补偿标准: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

吴中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2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65600元/亩,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4592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3、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策按实结算。

4、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未成年年龄段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

5、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另外,吴中区还公布了2份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涉及以下区域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1、苏州市吴中区2021-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24个片区,涉及面积2155.4393公顷。其中:

  • 临湖镇划定开发片区5个,片区总面积为380.6987公顷;

  • 金庭镇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161.6408公顷;

  • 甪直镇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371.3922公顷;

  • 光福镇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8.8930公顷;

  • 胥口镇划定开发片区7个,片区总面积为472.6932公顷;

  • 香山街道划定开发片区2个,片区总面积为84.3142公顷;

  • 郭巷街道划定开发片区2个,片区总面积为508.0591公顷;

  • 横泾街道划定开发片区2个,片区总面积为48.6353公顷;

  • 太湖新城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22.5749公顷;

  • 木渎镇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12.0287公顷;

  • 东山镇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84.5092公顷。

2、苏州市吴中区2021-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共包括9个片区,涉及面积450.6817公顷。其中:

  • 木渎镇划定开发片区2个,片区总面积为189.5295公顷;

  • 城南街道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81.5066公顷;

  • 越溪街道划定开发片区2个,片区总面积为59.9724公顷;

  • 太湖新城划定开发片区3个,片区总面积为97.9912公顷;

  • 横泾街道划定开发片区1个,片区总面积为21.6820公顷。

姑苏区

炒米浜旧城区改建西部地块

房屋征收范围:

炒米浜182号、182号西、183号、196号、200号、201号、201号西、202号、208号、208-1号、209号、209-1号、210-1号、213号、213-1号、214号、221号、222号、224号、224-1号、227号、227号东、227-1号、228号、228-1号、230号、230号东、233号、韩家沿17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征收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约33户,总计约87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面积)。

补偿方式: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补偿金额:

1.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8890元

(2)商业用房(沿一般道路)一层每平方米21080元

2.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情况、依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予以确定。

搬迁补偿费

(1)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平方米(不足20平方米按20平方米计算),增加100元搬迁补偿费,但不得超过1000元。对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一次性发放二次搬迁补偿费。

(2)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费。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40平方米(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计算),增加500元搬迁补偿费。

对于整厂迁移的征收补偿费,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对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难以协商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确定。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每月14元发放。发放中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六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以书面通知的入户安置时间为止。延长过渡期限的,仍按原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1)征收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征收非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给予次性补偿。

改变房屋用途的补偿

按照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住建规〔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移装固定设施补助费

被征收人的电话移机费﹑宽带上网初装费和原水、电增容费、管道煤气气源建设费及安装费、有线电视原装费用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太阳能热水器移装按每台5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空调移机费用按每台400元补偿(含材料损耗费)。

搬迁奖励费

(1)搬迁奖励费: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的给予20000元奖励。

(2)被征收人在征收奖励期限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每户每月每平方米增加10元,增加后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发放。

其他各类补助费

关于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的补助标准详见官网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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