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接受“遗赠”房产

淮海晚报   2016-11-30 20:14

[摘要] 日前,市民王老先生拨打本刊“房子那些事”专栏热线,咨询关于接受“遗赠”房产的缴税问题。王老先生的哥哥去世,遗嘱中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分为两部分,大头部分让儿子继承,还有小部分由弟弟王老先生继承。王老先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接受哥哥赠与的部分房产份额,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缴税,要缴纳多少?

 

日前,市民王老先生拨打本刊“房子那些事”专栏热线,咨询关于接受“遗赠”房产的缴税问题。王老先生的哥哥去世,遗嘱中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分为两部分,大头部分让儿子继承,还有小部分由弟弟王老先生继承。王老先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接受哥哥赠与的部分房产份额,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缴税,要缴纳多少?

创富记者就此咨询了市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的卞恒亮律师。据介绍,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法定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隶属第二顺位继承人。遗产人去世后,法定继承人自然继承房产,无需缴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遗产人生前的房屋权属,属于接受赠与行为,应缴纳契税。在王老先生的个案中,王老先生虽与遗产人是亲兄弟关系,但不是法定顺位继承人,所以在接受哥哥“遗赠”的房产份额时,需要缴纳契税。按照现行税法,王老先生需要按获赠房屋份额总价的3%缴纳契税。

不过,卞律师给王老先生出了一个可以“避税”的办法。“王老先生可以与侄子订立协议,让侄子将王老先生获得的相应房产份额折价后支付现金给王老先生,这样,侄子可以全额继承父亲的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无需再缴税。”卞律师建议,在此类房屋遗产分割中,如果一套房子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均可采用公证或诉讼调解的办法,来减少税费支出。

小贴士什么是契税

在本文个案中,王老先生作为房屋份额受赠人,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以及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淮安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