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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跨年度分期计息 1月房贷可能不降反升

楚天金报  2016-01-05 09:16

[摘要] 从2016年1月1日起 ,大部分银行将实行新利率。在过去的一年中,央行先后5次降息,达到19年来低水平。不过,业内提醒,对于绝大部分以房贷方式购房的市民而言,2015年五次降息的利好,或将于2月开始显现。由于1月份处于跨越年度分段计息特殊时期,1月份的房贷很有可能“不降反升”。

从2016年1月1日起 ,大部分银行将实行新利率。在过去的一年中,央行先后5次降息,达到19年来低水平。不过,业内提醒,对于绝大部分以房贷方式购房的市民而言,2015年五次降息的利好,或将于2月开始显现。由于1月份处于跨越年度分段计息特殊时期,1月份的房贷很有可能“不降反升”。

银行房贷部门工作人员解释1月份月供为何会“不降反升”的缘由。因为大多数客户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时已默认按年调息,这意味着无论当年利率是升还是降,都要等到第二年1月1日才能执行。在降息前已经完成贷款合同的购房者,从次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调整后的低利率。

1月份“月还息”增加“罪魁祸首”是分段计息。购房者1月的月供将由2015年12月按旧利率计息和2016年1月新利率计息两部分组成。以1月5日为月供还款日的置业者为例,2015年12月5日至31日,共27天,将按照调降前利率、按天计算利息,也就是说,购房者贷款1月份大部分天数里,并没有按低利率计息。

由于每年后一个月银行利率是按天计息,因此12月月供的总计息天数是31天,并非平日里每月30天的计息基数。当按天计息时,12月多出来的一天利息可能比按新利率计息这几天能“省下”的数额还要多,尤其是还款日靠近月初的贷款者,月供“逆增”的可能性会更大。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1月份的月供并不能代表今年全年的月供标准,应以2月份所交的月供金额为准。在1月月供还款日之前,多存入一些资金,避免偿还,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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