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加快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布局,满足市民对优质高中教育的强烈需求。同意实施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项目。
淮安生态新城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转报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淮新城经发〔2015〕35号)及随文报送的《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明显不足的现状以及市领导对淮安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关于在生态新城范围建设一所市直优质普通高中的请示》(淮新城管发〔2015〕133号)的批示精神,经委党组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加快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布局,满足市民对优质高中教育的强烈需求。同意实施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新城高级中学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安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淮安生态新城龙津路以东,万福路以南,万瑞路以西,星辰路以北合围区域。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29506.67平方米(具体用地指标以国土部门依法核定为主)。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00平方米,结合人防地下室修建地下停车场。拟建设一所规模适中、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全日制高级中学。配置教育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报告厅、体育馆、学生教师宿舍,拟建高中为20轨,60班,每班约54人,在校师生约3000人。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请据此复,做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批复等工作,并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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