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2015年初中施教区(新长铁路-徐杨路-宁连路-京杭大运河-海天路围合区域)范围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籍、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并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施教区学生就近入学,不住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城校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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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新长铁路-徐杨路-宁连路-京杭大运河-海天路围合区域)范围内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籍、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并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施教区学生就近入学,不住校。
二、施教区学生确认
施教区学生的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区。
2. 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以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给予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时间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 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清河、清浦、淮安、淮阴、开发区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5. 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6.2011年7月1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 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 6月 13日至 1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咨询电话:89088929(淮阴中学新城校区)83638503(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下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协议)、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清河、清浦、淮安、淮阴、开发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学校和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由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学生凭派位证入学。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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