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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物业管理费 物业有权不发房产证?

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  2015-05-10 00:00

[摘要] 市民反映昨天,市民熊女士来电反映,物业公司要求先缴物业费才发房产证,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市民反映昨天,市民熊女士来电反映,物业公司要求先缴物业费才发房产证,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记者探访2009年,熊女士在扬州(楼盘)买了一套商铺,近日,物业公司通知她去领房产证,但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先把两年的物业费缴了,否则拿不到房产证。

熊女士称,开发商将他们的房产证都留在了物业公司处。前天上午,她去物业那里领取房产证,可工作人员表示先把拖欠2年的物业费缴了才能发证。“他们这样,就是逼着我们先把物业费缴纳了。”熊女士说,这样的要求她觉得不合理。

部门回应昨天,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相关规定业主不缴物业费就拿不到房产证。同时,法援中心的律师提醒:缴物业费和发房产证是两件事,发房产证是履行购房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有义务将房产证发给业主,要是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物业公司若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而不给房产证,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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