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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重点查处17类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大检查

淮海晚报   2018-05-28 08:45

[摘要] 规范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建部门将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开展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大检查。此次检查将涉及房地产企业3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60多家,规模为近年来之最。

本次检查重点查处以下17种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无资质、超资质等级开发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全擅自开工,擅自变更开发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等;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以订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费用;

  4.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5.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7.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8.未将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销售现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公示等;

  9.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未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行为。

  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虚假发布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赚取房屋交易差价;

  3.中介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未查看房屋及权属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6.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7.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8.非法向他人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

  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市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市住建部门将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开展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大检查。此次检查将涉及房地产企业3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60多家,规模为近年来之最。

  ●严查17种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为了谋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检查将主要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17种违法违规行为,尤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取楼号费、捆绑销售、阴阳合同等,将展开重点检查。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清江浦区和生态文旅区范围内在建在售的开发项目、正常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中介企业等。市住建部门从此类企业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约三分之一,预计将检查30多家房地产企业和60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数量为近年来。

  目前,本次检查已进入抽查实施阶段,市住建部门将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发布自查通告,让企业先自查自纠。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大检查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和中介机构,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要记入信用档案,“对于情节严重的还将进行公开曝光,甚至取消开发资质或备案资格,清除出我市的房地产市场。”

  ●加价销售、收取“楼号费”,购房遇到烦心事

  李女士家住淮阴区,去年在清江浦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原本是件喜事,但在交款时,李女士却犯了愁。原来,开发商要求李女士等购房人在原本的购房款项之外,额外缴纳5万元费用。自己选定的房子属于热点楼盘,买房不易,周围的购房人也一个个交了款,面对开发商故意加价,李女士只好缴纳了这5万元。

  然而纸包不住火,房地产开发商的这种加价行为被购房人举报,我市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最终开发商退回了李女士这5万元。“我原想忍气吞声,但最终还是要回了这些钱,实在很幸运。”这次经历让李女士记忆犹新,她说自己在政府的帮助下省下一笔钱。

  相比李女士,王先生的买房经历更为曲折。王先生今年看中了水渡口区域某楼盘,前往售楼中心一打听,销售人员告诉他此楼盘早已没有房源。后来,王先生在网络上看到了某中介发布的信息,中介表示他们拥有该楼盘部分房源,王先生可以购买,但是,除了中介费用外,还要收取一定金额的“楼号费”。当时,购房心切的王先生答应了下来,缴纳了费用。后来由于不满意房源,王先生想要讨回这一部分费用,与房产中介发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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