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降低建设成本,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1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各县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平方米171元和160元,统一下调为每平方米140元。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降低建设成本,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1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各县区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平方米171元和160元,统一下调为每平方米140元。
采访中,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谓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费用是指家庭用电所需的电线、电缆、设备等材料费用以及人工费用,属于建设成本。“通过这次调整,全市商品房建设成本每年将减少支出近2亿元,有利于平抑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护购房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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